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 李亞紅)近期,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因受賄被判刑,蕭縣80多名領導幹部因給毋保良送禮被免職。一些幹部感到委屈,認為“蕭縣當時就這個風氣”。筆者認為,“隨大流”送禮本就不對,沒有什麼可委屈的,為此而被免職不值得同情。
      在蕭縣的這起案件中,被免職的“送禮幹部”包括縣政協主席、副縣長、財政局長、交通局長等。他們中的很多人對“走動錢進”心知肚明,對送禮文化和官場風氣並不陌生。錶面上是受“大家都送,我不送不好”的風氣影響,其實這些人都寄希望送禮來“套關係,得關照”,以“禮”換前程,如此大行潛規則豈能不被免職,又有什麼可委屈的?
      官場送禮不僅助長官場不正之風,更會破壞社會公平。一旦送禮成風,容易在當地形成幹得好不如“送得好”的印象,會讓很多真正幹事的幹部心灰意冷,不再把重點放在工作上。幹部送禮之後,又會想著把付出的成本變本加厲撈回來,從而滋生腐敗。
      根治官場送禮歪風,不僅需要規範權力運行,鏟除利益交換,也要對助長不良風氣的行為大力懲處。從這個意義上講,這樣的“隨大流”者不值得同情,就該嚴查嚴懲。  (原標題:新華新語:“隨大流”送禮被免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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