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紀委組織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對全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發現了一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問題。省紀委直接或責成有關地方和單位按照有關黨紀政紀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查處。同時,有關地方和單位近期也查處了一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的問題。
  一、違規吃請和進入會所消費問題
  1.2013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與省政府法制辦在武漢東湖賓館召開立法工作溝通協調會。會後,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在東湖賓館組織宴請,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騰鑫曜、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紹明等46人參加,宴請花費公款17659元。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騰鑫曜同志和張紹明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
  2.2014年4月至6月,黃梅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劉正兵,三次接受服務對象某酒店老闆宴請消費1650元,收受服務對象所送面值300元購物卡和價值350元香煙一條。2014年9月17日,黃梅縣監察局給予劉正兵行政記過處分,並調離執法崗位。
  3.2013年10月1日,大冶有色金屬集團公司營銷公司總經理餘利明在接待廣東某公司有關人員的商務活動中,違反“領導幹部嚴禁進入私人會所消費”的規定,在武漢某私人會所消費1.17萬元。2014年12月5日,大冶有色金屬集團公司紀委給予餘利明黨內警告處分。
  二、違反財經紀律、濫發津貼補貼問題
  4.2014年1月至8月,宜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本單位退休人員和調離人員每人購買或報銷價值2000元紀念品費用,為幹部職工報銷交通費2萬元、公交卡充值費3.355萬元。2014年11月20日,宜昌市監察局給予負有主要責任的宜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分管財務的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佘遠忠行政警告處分。
  5.2013年9月,十堰西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委書記母祥玉,在兼任十堰生物產業園項目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期間,以誤餐補助的名義違規給51名幹部發放2013年7月至8月加班費2.53萬元。另有其他收受財物問題。2014年9月22日,十堰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母祥玉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職務級別由副縣級降為科員。
  6.2014年1月20日和3月2日,隨州市教育局局長張道亮,先後2次違規簽批給該局機關幹部發放創新獎、金點子獎、“潔美隨州”考勤獎1.92萬元。2014年10月22日,隨州市監察局給予張道亮行政警告處分。
  三、公款旅游問題
  7.2012年9月,南漳縣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王斌,借到北京招商引資之機前往內蒙古紅山軍馬場旅游,旅游費用在南漳縣政協機關報銷。2014年11月21日,襄陽市紀委給予王斌黨內警告處分。
  8.2013年8月,黃石市港航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鄭治發以學習考察名義使用公款到西藏旅游。另有收受禮金禮品問題。2014年12月4日,黃石市紀委給予鄭治發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違規借車問題
  9.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宜昌市城管監察支隊分2次向企業借用3臺車輛,並無償占用至2014年5月。此事經媒體曝光後造成了不良影響。2014年6月26日,宜昌市紀委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宜昌市城管監察支隊長李大農黨內警告處分。
  五、違規建設樓堂館所問題
  10.2011年1月30日,黃岡市發改委批准蘄春縣行政服務中心總建築面積7000平方米、工程概算1500萬元的建設項目。2012年2月,該項目竣工驗收時建築面積超出5293平方米、投資超出1300多萬元。2014年10月24日,蘄春縣監察局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蘄春縣住建局局長駱敬澤行政記過處分。2014年11月24日,黃岡市監察局給予蘄春縣原住建局局長、現任武穴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葉祥新行政警告處分。(湖北省紀委)
(原標題:湖北省紀委通報明察暗訪發現問題查處情況)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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